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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21-0001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1-21
 文  号  眉府办函〔2021〕7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1-21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眉山市产业发展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眉府办函〔2021〕7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眉山市产业发展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眉府办发〔2020〕15号)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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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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