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14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8-11 |
文 号 | 眉府办字[2020]4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08-1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天然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42号)有关要求和市委四届常务委员会第150次会议部署,全面加强我市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眉山市天然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禁捕退捕工作;研究解决禁捕退捕工作重大问题;审议拟出台的禁捕退捕实施方案和相关保障政策;督促检查各地禁捕退捕政策制定和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胡元坤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先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景弘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肖忠良市政府副市长
熊英市政协副主席、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范纯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高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卫东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邹汝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鹏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刘汉学市财政局局长
徐智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泽文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骆仕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邹成双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世林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江昌淆市林业局局长
余明鑫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袁勇艺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协副主席、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熊英兼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站)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内设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市场监管、安置保障4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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