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123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5-28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20]24号 | 公文种类 | 函 | ||
成文日期 | 2020-05-27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眉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你们《关于建立眉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眉市商〔2020〕38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共同牵头的眉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眉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眉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工作,做好规划协调、政策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制定家政服务领域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促进家政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税务局、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眉山银保监分局、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1.1)。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落实情况。
附件:1.1眉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局际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眉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局际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邹汝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红 市商务局局长
副召集人:文晓东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刘义宇 市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洪春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王 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段 清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柳 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尹万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朱典祺 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
程 杰 市卫生健康委副县级干部
帅 奇 市国资委副主任
祝佳梅 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刘志勇 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 敏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建明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喻素彬 市总工会副主席
吴俊瑾 团市委副书记
覃喜梅 市妇联副主席
王 林 市税务局副局长
陈银梅 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德勇 眉山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王建国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彭晓宇 眉山发展公司董事长
徐继红 眉山发展公司副总经理、眉山苏小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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