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092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4-03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20]16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04-03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持续3分钟后恢复正常。
各级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各辖区、行业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保障哀悼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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