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08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4-01 |
文 号 | 眉府办字[2020]2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03-31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等三个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全市尘肺病防治、试点运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救助管理相关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眉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等三个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眉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尘肺病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对全市尘肺病预防、诊断、诊疗、康复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各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其他事项。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2.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3.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眉山市试点运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拟定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眉山市运行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运行试点工作动员会;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参加审批系统集中培训;协调、组织市级部门完善和认领审批管理系统涉及的审批清单;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运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并试运行真实项目;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涉及的大厅改造和设备安装;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建设。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联系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政府联系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分管行政
审批服务工作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眉山市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突出问题,确保救助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负责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救助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救助管理工作同志兼任。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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