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78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11-21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9]45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11-2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9〕6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完成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祝 云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覃建华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何万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勇刚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柳 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范建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 员:蹇 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建新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建国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张仕兵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牟 锐 市司法局副局长
罗 敏 市教体局副局长
郝乾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兴林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牟德明 市交通建设中心副主任
闵 亮 市水利局副县级干部
汪建军 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武靖宇 市国资委副主任
卓玉梅 市税务局副局长
何建琼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粟 红 市文广旅局机关党委书记
黄大贤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向 涛 岷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曾游江 甘眉工业园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杨志刚 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 怀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黄鸿辉 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银梅 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缪川勋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万高同志兼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者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鉴于眉山市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已纳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不再保留眉山市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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