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73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7-17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9〕40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07-15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防预备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国防预备班”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国防预备班”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前储备国防力量,通过军地合作、集中培育、精准有效的模式,提升青少年学生政治素养、身体素质,为国防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培育后续力量,引导两类高中特色办学,示范带动全市国防教育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学校
普通高中:东坡区车城中学、仁寿县二职中普高部。
职业高中:仁寿县二职中、眉山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二、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一年。试点期间,市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用于“国防预备班”费用支出。试点期满后,由眉山军分区、市教体局、市财政局联合对“国防预备班”试点工作进行评估,确定下一步“国防预备班”方案。
三、招生对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面向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择优录取政治合格、品学优良、身心素质过硬且志愿参军入伍的眉山户籍高中二年级在籍在册男生。
四、招生计划
东坡区车城中学、仁寿县二职中普高部面向全市普通高中学生招收“国防预备班”各1个,每班50人,共计100人。
仁寿县二职中、眉山电子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全市职业高中计算机应用专业、机械加工专业、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的学生招收“国防预备班”各2个,每班50人,共计200人。
五、培养模式
学校与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其监护人签订就学协议后,学生报到入学,承办学校及时办理学籍转注。中职学校、省级示范高中招收的学生可以保留原就读学校学籍,按照以下培养模式完成高中学业:
(一)针对“国防预备班”学生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基础上,开展国防教育、军事体育等特色课程。
(二)军队人力资源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为每个“国防预备班”选聘1名具有军事工作经历的教官作为专职军事教官,具体负责军事训练及管理工作,经培训合格上岗后承担“国防预备班”管理、国防教育、体能基础训练、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军事教官与试点学校签订工作协议,接受试点学校管理。
(三)承办学校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骨干教师,担任“国防预备班”班主任和学科老师,负责文化教学、技能专业教学和教育常规管理工作。
(四)“国防预备班”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五)“国防预备班”每周开设国防教育专题课程不少于2课时;开展体能基础训练不少于8小时。
(六)普通高中采取“文化课+军事训练课”的培养模式,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后,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职业高中采取“文化课+专业技能课+军事训练课”的培养模式,学生毕业后,取得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军事技能证书。
(七)学校每月对学生文化成绩、身心状况、军政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对不适合在“国防预备班”继续学习的,分流调整到本校同年级其他相应层次班级学习。
六、优待条件
(一)报名、体检等选拔检测费用全免。
(二)学生高三年级就读期间,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按6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10个月;职业高中在享受国家免除2000元学费的基础上,按6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10个月;给予的生活补贴在学生参军入伍后,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所有学员发放“国防预备班”特色服装。
(三)“国防预备班”学生高三结束后,正常报名参加高考,进入大学,参加应征入伍,享受大学生参军入伍“三优先、四优待”优惠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批准入伍”“经济优待、成长优待、助学优待和就业优待”。
(四)“国防预备班”学生未进入大学学习的,以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军,享受参军入伍“三优先”优惠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批准入伍”。
(五)在村镇、基层武装部以及公安、消防、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聘用编外人员时,对曾就读“国防预备班”的眉山籍退役军人优先招聘。
七、日程安排及责任分工
(一)2019年7月10日前,广泛宣传,初选报名。〔牵头单位:各县(区)教体局、武装部,责任单位:各高中学校〕
(二)2019年7月15日前,学校组织初检、报名推荐,汇总报名学生名单报市教体局。(牵头单位:市教体局、眉山军分区动员处,责任单位:试点学校)
(三)2019年7月20日前,对学校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返回原就读学校并下发至有关县(区)征兵办。(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试点学校)
(四)2019年7月25日前,由市征兵办指导各县(区)征兵办组织户籍在本辖区的初审合格学生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于7月25日前完成,参检具体时间由各县(区)征兵办确定后通知参检学生原就读学校并上报市征兵办。由参检学生原就读学校通知学生参加体检,学生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自行前往确定的体检地点参加体检。〔牵头单位:各县(区)征兵办,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高中学校〕
(五)2019年7月30日前,各县(区)征兵办对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执行。
各县(区)征兵办于7月30前将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市征兵办。〔牵头单位:各区(县)征兵办,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高中学校〕
(六)2019年7月30日前,制定军事教官选聘、管理方案,完成军事教官人员选聘。(牵头部门:东坡区、仁寿县、洪雅县人民武装部,责任单位:东坡区、仁寿县、洪雅县教体局)
(七)2019年8月10日前,确定公布就读学生名单。(牵头单位:市教体局、眉山军分区动员处,责任单位:全市各高中学校)
(八)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全市各高中学校)
(九)2019年8月底前,完成学校军事教官人员培训。(牵头部门:试点学校)
(十)2019年9月1日前,学生报到入学。
(十一)2019年9月—2020年6月,“国防预备班”集中培养,努力实现既定目标。(牵头单位:东坡区、仁寿县、洪雅县人民武装部;东坡区、仁寿县、洪雅县教体局,责任单位:试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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