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xxgkb/2018-00042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3-30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8〕21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8-03-3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瓦屋山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瓦屋山开发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眉山市瓦屋山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祝云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覃建华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阳运良洪雅县委书记
宋良勇洪雅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彭晓宇眉山发展公司董事长
成员:邹汝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成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才文市林业局局长
黄劲松市旅游局局长
王泽文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岳志云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川洪雅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瓦屋山景
区党工委第一书记
李福荣洪雅县国有林场场长、瓦屋山景区党工
委书记
张十军瓦屋山景区管委会主任
杨春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张颂东洪雅县瓦屋山镇党委书记
李敏杰洪雅县瓦屋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洪雅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宋良勇同志兼任。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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