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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71221-171332-97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11-29
 文  号  眉府办发〔2017〕92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7-11-22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眉山市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3号)精神,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全面创新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依托现有科技、产业、资源优势,创新工作理念,大力承接加工贸易转移,引进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加工贸易规模大幅提高,企业配套能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产业链不断延伸,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新增加工贸易企业10家以上,加工贸易进出口占全市进出口比重达到20%以上,全市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五亿元以上,扩大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及制品等产业产品进出口占比。

  (三)发展重点及区域布局。

  以甘眉工业园区、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天府新区彭山青龙区域、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区域、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洪雅县工业园区、丹棱工业园区、青神县工业开发区为载体,重点发展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及制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重点工作

  (一)培育加工贸易产业集群。

  1.大力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创新招商方式,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增强招商引资和产业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承接国际、国内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加强对加工贸易配套生产链企业的引进,积极推进加工贸易企业增资扩股、技改研发、企业并购,加快加工贸易产业集群集聚。(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与四川自贸区对接,复制推广四川自贸区先进经验,分享自贸区改革红利;加强园区合作,积极推动我市园区与成都市相关园区结成姊妹园区,在技术创新、经贸、投资、人才交流培训等领域开展合作。强化园区载体作用,提高园区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推动国内外知名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进入聚集区投资,引导产业加快集聚;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地价款不支付利息,对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

  3.推进产业链企业入驻发展。支持已落户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对配套产业的吸附力。积极承接在川加工贸易企业及其配套产业向我市转移,实现“全链条式”产业发展,加大对转移企业厂房租赁、员工培训等政策支持力度,打造以产品为龙头的配套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4.壮大加工贸易主体队伍。加强加工贸易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用好加工贸易保税政策,充分利用国际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主动性;鼓励企业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参与国际分工,融入跨国公司产业链,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生产制造水平,增强研发能力,逐步向科技型、自主研发型企业转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二)优化加工贸易结构。

  1.大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主题,以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夯实加工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制品、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辐射带动能力强、技术溢出效应高的先进制造业和新产业加工贸易。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领域,提升我市加工贸易在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2.推动加工贸易向服务业延伸价值链。支持企业围绕加工贸易产业链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配送、财务结算、分销仓储等外包服务;支持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与进出口服务领域的公司开展合作,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及跨国公司来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拨中心;加大进出口报关、商品检测、物流、金融、法律、会计、信息、咨询等领域服务业的引资和承接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1.实施品牌战略。紧跟前沿标准和技术,鼓励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国际认证、驰名商标、境外注册商标等工作。加大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支持和指导企业培育形成外贸自主品牌,实现由“产品”到“品牌”的转变。(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2.引导企业运用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收购知名品牌,拓展国际营销渠道,建立国际营销网点,提高国际市场把控力;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利用已有技术和生产能力,创建自主品牌,充分运用“万企出国门”、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展会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四)营造创新发展环境。

  1.推进大通关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要求,落实商务、工商、交通运输、国税、外汇管理等系统和部门有关建设改革措施,积极对接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简化进出境环节申报、查验、放行手续,实现无障碍通关。开展“单一窗口”建设,实现报关、报检、出口退税、增值税、收汇、付汇等监管核查数据交换与共享。(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市外管局)

  2.推进口岸、通道建设。积极争取在眉山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成为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吸引现代物流企业集聚、提升对外贸易水平、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新载体。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多式联运模式。支持眉山企业与中欧班列(蓉欧快铁)开展联运快捷模式,积极建设眉山与宜宾、泸州多式联运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业新城办、市国税局、市外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现有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落实中央、省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承接转移等支持力度,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落实国家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和项目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贸易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联系,帮助企业便捷融资,切实解决融资贵、贷款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

  (二)强化公共服务。支持各园区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及标准和质量认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多样式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发挥各类行业组织和产业联盟桥梁作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三)强化人才培育。推动招商与引智相结合,大力引进科技领军、国际商务、职业经理等各方面专业人才,形成良好的外向型人才发展机制;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联系,共建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人才,推动形成资源共享、内容齐全、流动合理的人才信息网络。引导企业积极制定政策,关心各类人才发展,出台有关人才引进的薪酬、教育、医疗等各项配套政策,为人才培育创造良好的条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四)强化联动协作。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密切合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环境,促进全市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投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

  附件:眉山市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指导目标


  附件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亿元) 加工贸易企业数量(个) 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亿元) 加工贸易企业数量(个) 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亿元) 加工贸易企业数量(个) 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亿元) 加工贸易企业数量(个)
眉山市 0.7 2 1.5 6 3.3 15 5.3 20
东坡区 0.5 1 1.0 2 1.3 4 1.6 6
彭山区 0.2 1 0.2 1 0.7 3 1.3 5
仁寿县 0 0 0.1 1 0.2 2 0.7 3
洪雅县 0 0 0.1 1 0.2 2 0.3 2
丹棱县 0 0 0 0 0.1 1 0.2 1
青神县 0 0 0 0 0.2 1 0.2 1
甘眉工业园区 0 0 0.1 1 0.3 1 0.5 1
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0 0 0 0 0.3 1 0.5 1



  眉山市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指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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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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