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形成“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模式。
二、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
(一)政府责任。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乡镇政府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任务纳入专职安监员(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二)质监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级质监部门要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操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指导、协助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组织制定本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三)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安监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承担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本行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分析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推动特种设备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三、突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规章和技术规范,落实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特种设备要有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依法定期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主动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加强使用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提升安全工作水平。
四、强化举措提升保障能力
(一)夯实安全基础。各地要把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行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发挥技术机构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风险评估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技术保障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电梯等特种设备参与商业责任保险覆盖面。
(二)突出监管重点。质监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型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涉氨制冷车间等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突出抓好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老旧设备、接近报废年限设备等重点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深化“打非治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不依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非法制造、安装和使用特种设备,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五个不放过”依法从严查处。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