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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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政协五届第六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6-11 09:46   市教育和体育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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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鸣、彭仲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上学时间的建议》(第16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执行上学时间规定,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一)执行上学时间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规定,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二)保障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二、关于科学优化作息时间,保障学生睡眠质量的建议

(一)科学优化作息时间。各地各校本着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考虑走读学生的实际,严禁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早读、教育教学、打扫卫生等活动,并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目前,全市学校执行规范作息时间情况总体良好。

(二)提高学生睡眠质量。全市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16所,开设晚自习学校达81所,开设率达到69.8%,均在2200前按时就寝。同时要求教师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并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提高学生睡眠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2412月,市教体局开展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十二条负面清单专项督导,对学生作息、睡眠时间、开设晚自习、挤占学“课间十分钟”等情况进行督查,下发了《关于教育教学规范和“以体促教、以体促智”体教融合专项督导情况的通报》,对有教师占用学生午休时间给学生讲评作业等问题进行了限时整改。今年春季学期市、区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了开学工作检查,检查学校落实《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二十条措施》情况,特别对学校上学时间进行了督查,未发现中小学上学时间不符合国、省规定的情况。下一步,市县(区)行政部门将持续加大常态监督检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规范,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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