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松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提供评估报告第三方认证机构不能作为唯一指定方的建议》(第7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接到提案后,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对需要提供报告、方案的事项进行了摸底。并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针对三条建议,逐条研究办理举措。目前,全市范围内,需要提供报告、方案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有明文规定的15个事项,必须由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外,其他均可由企业自行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不是唯一指定方。
二、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企业能自己提供的报告,不需要第三方报告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对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可由申请人自行完成,也可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报告、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强制中介、指定中介的情况。二是发布《眉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我局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要求,以《四川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为依据,整理形成我市清单,并征求了天府新区、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于2月27日在市政府网站对外公示。清单之外,各地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强制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不得强制申请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结果作为行政审批要件。
(二)关于针对某些项目,主管部门可以请专家讲授,通过培训学习让企业能掌握,达到要求的企业自己来做的建议。
一是常态化组织企业培训。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均会针对企业需求大,反映问题多,并具备讲授培训条件的事项,组织不同类别的企业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三个部门就组织培训10次,涉及企业965家。2025年上半年,相关部门已开展和计划开展的培训项目11次,涉及企业575家。但全市企业涉及事项繁多、内容广泛,企业需求不同,行业主管部门无法对每个事项逐一开展培训。二是制作规范模板。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制作要求统一、内容规范的报告、方案,制定了标准化的规范模板,方便企业有效填报,有效解决企业自己制作报告、方案难的问题。如市应急管理局清单制管理双重预防机制。
关于多数企业共同需要的报告,主管部门可以牵头将相关企业联合组成工作小组来做的建议。
此项建议暂不具备条件。一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文件精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与中介机构有隶属关系,不得指定特定中介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二是涉及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类企业的现状评价等报告,因行业、时限、工艺、评价机构资质要求等不同,不能组织多家企业共同开展评估认证。但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部分特定情况下的事项免于编制报告、年报,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年度内未开采的矿山企业免于编制年报。
下一步打算
一是积极创造条件为更多的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完成各类报告、方案,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增效。二是学习省内其他市州先进做法,结合各行业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地域,探索开展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提供给入驻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眉山优化营商环境、中介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