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丛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竹林基地集约化经营,实现提质增效的建议》(第8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平台公司参与竹林集约化经营,加大投入力度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依托国有企业、国有林场和其他经营主体组建林权收储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推动林地集中规模经营。鼓励各类企业以项目为载体投资经营林业,参与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目前,已编制国家储备林项目2个,投入资金22亿元,规划建设竹基地4.8万亩。在青神县引入眉山国投集团、成都城投建材集团等国有平台公司,实施“青神县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林业一体化开发项目”,第一期项目投资6亿元,建设以竹为主的“森林四库”现代产业园区,打造竹产业示范基地2万亩。
二、关于支持社会公司参与竹林地经营,提高竹林效益
支持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申报和实施林业项目,推广“林业共营制”,鼓励建立林业职业经理人培育体系。市、县从人才选派、科技支撑、项目扶持等方面支持环龙新材料等龙头企业组建竹林培育技术服务公司,开展种、采、运、销等产业链服务。目前,“斑布1号”高产竹种已通过省良种认定,在青神县瑞峰镇建成竹种园基地5000余亩,在青神、仁寿、洪雅等地推广种植2万余亩,两年内力争推广种植5万亩以上,竹材亩产量提高到3-5吨。
三、关于保障竹材销售,稳定竹材价格
支持环龙新材料、竹元科技等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实施技术服务上门和订单合同管理,定向培育竹材原料基地,保障竹材销售,稳定竹材价格。按照“1万亩竹林1个初加工点”标准,在全市布局竹材初加工仓储点60余个,形成稳定的竹材“产供销”渠道。支持龙头企业在周边雅安、成都、乐山等地推广优良竹种,自建竹原料基地,通过市场化手段,稳定竹材价格,为企业提供充足原料。
四、关于支持开发竹林碳汇项目,创造碳收益
积极探索竹林碳汇开发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开发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支持环龙新材料公司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开展“斑布1号”碳储能力鉴定,推行碳资产质押贷款,将碳资产转化为“真金白银”。环龙新材料公司以竹材作为原料生产纸品,符合国家绿色生态政策,目前已经获得银行机构“碳足迹”授信5000万元,到位政策性贷款资金2500万元。
感谢您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眉山市林业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