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回首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5-04-28 11:47   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人:

王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眉山东站至瓦屋山景区直达班车的建议》(第12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尽快开通眉山东站至瓦屋山景区直达班车的建议

(一)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十三条: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供进站承诺,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

(二)根据《客规》第二十四条: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进站协议向原许可机关备案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

(三)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21379 号)第六点第4款:农村客运班线起讫站点可以为招呼站,超长客运班线应在等级客运站始发,其他客运班线起讫站点应在等级客运站或便捷车站始发。

眉山至瓦屋山景区拟开通班线按等级划分属于三类客运班线(市域范围内县级到县级),起讫站点应该为等级客运站或便捷车站,瓦屋山景区现无符合要求的客运站。

按照《四川省贯彻〈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条第2款,在实施客运线路许可工作流程中,对于三类客运班线申请,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征求起讫地及中途停靠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在之前两次现场调研工作中,洪雅县交通运输局均反映眉山至洪雅客运线路上长期存在经营矛盾,其中富临运业驾驶员李勐多次向县、市、省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该线路经营困难、收入降低,坚决反对该线路增投运力。现阶段暂不适宜新增与眉洪线重合度较高的线路。

综合以上几点规定要求和线路实际情况,现我市各客运企业均不具备申请开行班线的条件。

二、关于您提出的若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开通,许可瓦投公司开展眉山东站至瓦屋山景区直达包车业务的建议

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省内包车客运(县内)眉山至瓦屋山包车为县际包车客运,瓦投公司现需申请增加省内包车客运(县际)后才能开行该包车线路。

按照《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道路旅客运输信用评价体系,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客运经营者安全和质量信誉档案,定期对客运经营者的安全生产、质量信誉情况进行考评,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作为对客运经营者延续经营、新增运力的依据。以及《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四章规定 :第二十条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继续申请经营的,其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该班线经营期限内每年都不低于AA级,且其中两年以上达到AAA级的,在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许可机关应当予以许可,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手续。。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第二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B级。(一)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拒不改正的;(二)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三)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据我局调查核实,瓦投公司于202120222023已连续三年未申请质量信誉考评,无法提供属地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价结果。因此,瓦投公司不具备申请扩大经营范围条件。

三、下一步打算

眉山至瓦屋山景区线路受季节影响较大,冬夏两季和节假日、周末游客较多,如按班线客运经营班次须达到日发班次下限,这样就会造成平时车辆上座率低,节假日时车辆运力又不足,灵活性较差。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21379 号)第六点:汽车客运站及有条件的旅游景点鼓励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允许旅游集散中心对出行时间一致和目的地相同的旅游散客,统一组织包车服务。经我局与瓦投公司沟通, 现由瓦投公司选择有县际包车资质的客运企业开通旅游包车专线,按班线运输方式每日至少发送1班由眉山东站发往瓦屋山旅游景区车辆,在周末、节假日、旅游旺季等客流量较多时段,根据乘客需求灵活调整发班趟次,以解决眉山东站至瓦屋山景区乘客出行需求。现瓦投公司选择与四川眉山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合作开行眉山东站-瓦屋山景区旅游直通车专线,眉山东站旅游专线乘车指示牌、车身宣传标识、线上售票系统等已设置完成,于423日正式开通该专线。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8日        


关闭窗口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