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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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利局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2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31 15:21   市水利局 审核人:

方文翔委员:

感谢您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全市小溪小河流域治理的建议》(第228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眉山市坚持水利高质量发展“139”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河湖长制,着力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共治”,奋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一是水环境持续改善,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规范管理、整治入河排污口1748个。持续流域治污,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新(改)建城市排水管网154公里,安全检测712公里,36个“新三推”城镇污水建设项目全面完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90.6%。实施全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建成乡镇和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站点等5万余个,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二是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累计建设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点186个(示范面积7.54万亩)、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区10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93%。全市实施畜禽养殖场种养循环提升工程100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全市河湖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和市级17条河(湖、渠系)水质连续两年达到Ⅲ以上优良水体目标,“水中大熊猫”桃花水母现身黑龙滩水库,岷江青神段萤火虫集中区成为网红打卡地,44种候鸟种群“返眉”越冬。河湖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个别河流水质未持续稳定达标,农村水环境尚需多方协同,离人民群众对美好水资源的需求还有较长的路要走,需要久久为功。

下一步打算:

一、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突出抓好涉河建设项目和采砂活动监管、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攻坚、小流域治理、河湖健康评价、河湖长制暗访督查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小流域污染防治奖补机制,推动全市河湖面貌进一步提升。

二、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以解决基层河湖突出问题为导向,探索制订基层河湖管理保护制度,严格管护资金落实问效,持续抓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河湖长制“七进”宣传,推动基层“管、治、护”机制常态长效运行,助推乡村振兴。

三、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按照省总河长第4号令要求,围绕“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六个维度,结合眉山实际,研究制定市级评价标准,开展幸福河湖试点建设。统筹万亿国债水利项目,通过对上争取和“规划一张网、灌溉一张网、供水一张网、防汛一张网”四网统筹,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助推眉山“品质立市”和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眉山市河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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