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回首页>>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第五届五次会议第4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29 15:02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人:

王进儒、钟云胜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第4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全市围绕岷江流域、黑龙滩保灌区、青衣江流域集中连片建设20个千亩、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截至2023年底,高标准农田实际保有量13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成高标准农田113.1万亩,占比61.5%。其中太和镇永丰片区高标准农田是四川标准化程度最高的高标准农田示范样板之一。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农田抗灾减灾能力,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亩均产量提高约100公斤,种粮农民年均每亩增收150元左右。眉山市2022年获得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评价第一名。

您就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严把监管确保质量、加大建后管护力度、保障水利工程效能、防止“非粮化”等方面的建议意见,抓住了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几个关键环节,对下一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二、建议事项办理情况

针对您的建议意见,我们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工作举措加以完善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一是健全管理制度。2023年以来,制发《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的职能职责。二是强化过程监管。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约谈设计、监理单位13个、罚款8.75万元,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施工单位2个,移送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处罚1个。三是探索种粮大户“点单式”模式。2024年,已遴选25名种粮大户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邀请种粮主体深度参与农田规划、建设、验收等关键环节,以粮食种植需求为导向“量身定制”田渠路网,确保建设质量。

(二)加大建后管护力度。一是健全管护机制。制定《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对规模化流转的高标准农田,明确获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管护主体;对未流转的高标准农田,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管护主体。二是落实管护经费。通过引入保险公司、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专业化机构等方式,构建多元化管护格局,2023年开展省级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试点”,通过整合省级管护资金和市县管护经费共投保455.7万元,定制“工程质量+灾毁损失+管护服务”保险产品,对田坎砌筑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等易损的高标准农田设施兜底保障5—10年。三是加强技术指导。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举办20个粮油类培训班,粮油类高素质农民1083人,加大选种、管理、销售等环节培训力度,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2023年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55个。

(三)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近年来,水利、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大中型灌区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等项目,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全市应灌溉面积305.00万亩,其中有效灌面258.075万亩,占有效灌面的83.13%,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四)坚决防止“非粮化”。一是科学规划布局。制发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实施方案,按照“全域统筹、统一标准、集中打造”的原则,围绕“一核三带十片”天府粮仓示范区,全面启动建设永丰核心样板区、100万亩三大灌区粮食主产带和10个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集中区,确保到2027年将全市符合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二是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执行《关于坚决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的通知》要求,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加强项目选址审查和建后种植用途管控,确保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特别是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生产。各县(区)出台复耕补贴政策,对复耕复种粮油作物的一次性补助1000—9000元/亩,稳妥有序推进减少存量“非粮化”2.1万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加快整市推进高标准建设示范,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夯实“天府粮仓”根基,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施质量攻坚行动。严格执行《眉山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程》落实分区域、按地类、依坡度建设要求。推行“行业主管、业主监管、施工质控、专业监理、镇村监督、群众参与”的六位一体监管模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二)加强建后管护利用。拓宽管护资金来源,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补助资金在县级种粮大户补助资金中单列,整合村级公共运行资金、村集体经济收益等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强化流转高标准农田监管,落实工商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制度,确保农地农用、良田粮用。

(三)补齐水利设施短板。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大力开展田间末级沟渠建设,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聚焦丘陵山区农业灌溉缺水问题,探索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农水厂”模式,新建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以管代渠,通过管网输水到田间地头,解决靠天吃饭、实现旱涝保收。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关闭窗口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