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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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第五届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29 15:02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人:

宿丽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建议》(第217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落实了专人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贯彻,提高农药使用者回收意识。

印发了《2024年眉山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培训会和农资经销商培训会,通过农业科技下乡、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新《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生态文明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自觉妥善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强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引导农民不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自觉拾捡、妥善保管、及时送交农药包装废弃物,去年全市共培训92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135个,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21个,农药经营门店销售人员1642人,发放资料120457份。

(二)加强源头治理,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

深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制定《眉山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指导方案》,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通过成片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使用色板、性诱装置、杀虫灯、天敌昆虫等绿色防控产品和高效施药器械,鼓励使用大包装农药,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治,降低农药使用量,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2023年,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89.38万亩次,覆盖率达56.95%,全市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5.44%,全市种植业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三)探索建立回收体系,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

我市印发了《眉山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提出农药包装废弃物综合治理的技术路径、治理模式、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鼓励各区县探索建立回收体系。我市青神县探索建立“333”农资管理模式,明确政府、企业、农户“三方主体”责任,建立押金制、积分制、有偿制 “三项机制”模式,立足农药销售、管理、清运数字化服务“三大功能”平台,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全过程闭环式智慧管控。目前,“333”农资管理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同时督促农药经销商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将废弃的农药包装袋、瓶、桶等进行定点分类回收,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暂存点,方便使用者及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农资经销商处,再集中无害化处理。2023年全市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39.52吨,回收率80.03%,处置率100%。

二、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将持续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源头控制。实施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倡导使用“光诱、性诱、色诱”技术、天敌昆虫、生物防治等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技术,优先使用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频次;推广统防统治病虫防控模式,使用高效施药器械和大包装农药,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治,降低农药使用剂量,减少农药包装物的产生量。

(二)进一步探索建立回收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农药生产企业负责其农药产品的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农药经销者负责所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经销者,各区县结合实际,继续探索建立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中心,乡镇建立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站,村级和农药经营门市建立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点。结合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规范已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暂存点。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培训和普法教育,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生态文明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充分利用广播、会议、科技下乡、宣传培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强化宣传普及,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大农民群众和农资经销商充分认识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的危害性及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引导业主和农户自觉收集暂存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及时上交至农药经销商。

(四)加强执法监管。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无证生产销售农药、制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对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营者,进行约谈、责令整改,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的、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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