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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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4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29 11:39   市公安局 审核人:

刘宇委员:

提出的《关于放宽一些地段停车处罚的建议》(第246号提案)我局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对眉山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主办单位,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提案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并落实了专人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交警部门应积极主动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等代表及市民的声音,开展公开听证会或走访咨询,以了解老百姓所需所求和所关切。只有通过密切合作,我们才能制定出更加公平和人性化的罚款政策的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眉山道路交通的声音,通过多重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眉山道路交通的建议,如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眉山人网、麻辣社区、现场走访等。2024年收集各类反馈意见1000余条,都进行了一一回复,针对社会各界反馈问题,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积极推动落实。

二、三年疫情后,在经济严重下行时期,交警部门可以考虑在特定路段特定的时间内放宽对车辆停放的处罚,以刺激人们的购物和餐饮消费这将有助于提振当地商业活动,同时减轻市民的经济负担的办理情况

我局积极响应推动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和《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在青衣街、阜成路、东坡湖广场、文安东路等多条道路设置多个针对餐饮高峰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在水街、三苏祠博物馆附近针对旅游高峰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同时采取“柔性执法”措施,对于违停10分钟以内的车辆,通过警务系统直接推送短信信息告知车主,提醒驾驶员尽快驶离,减少对正常交通秩序的影响。上述新增的停车泊位对于我市高达15万个的缺口仍旧杯水车薪,停车供需矛盾未从根本上解决,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商业、餐饮、旅游景点等附近道路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临时停车泊位”便民方案。一是加快推进地下停车场建设,协调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等建设地下停车场,从根本上缓解停车矛盾。二是推动新型立体停车楼建设。由于城区道路通行条件有限,建筑地块开口受限,协调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在综合保障停车供给平衡前提下,推动现状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建设立体停车楼。三是盘活停车资源,推行差异收费标准。在中心商务区、医院、超市、菜市场等车流量大的临时停区域,推动车辆错峰停车,以更加精细化停车时段,最大限度满足停车需求前提下,通过更加高效手段控制停车时段来提升泊位优化,同时利用价格杠杆“路内高于路外、日间高于夜间、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的方式,加快不同时段车辆停放周转速度,调节停车需求,从而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

三、停车要确保车辆停放不会妨碍行人通行或影响交通流畅,这可以通过增加标线、标牌和交通管制来实现,从而确保公共空间的最大可用性的办理情况

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是按照《眉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眉建规〔2023〕2号)规定施划设置。第十六条“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下列规定:(一)保障行人、车辆通行及安全;(二)符合区域道路车辆停放总量控制要求;(三)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转能力相适应;(四)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防汛情况进行评估预防;(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车辆停放需求等情况,对设置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进行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调整或者撤销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已经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的;(二)道路周边停车场已经能够满足车辆停放需求的;(三)因城市基础设施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需要的;(四)其他需要调整或者撤销的情形。”

所有停车泊位标志标线都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 850-2021)规定进行施划。根据《眉山市主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目前眉山中心城区停车泊位15.4万个,停车泊位需求30.1万个,车位总缺口近15万个,国家推进配建:路外公共:路内=85:10:5,但眉山中心城区配建:路外公共:路内=83:6:11,路内为路外公共的近2倍,占比过高,2023年中心城区已新增1000个路内停车泊位。下一步我局根据实际情况擦除临近路口、小区出入口部分设置不合理的路内停车泊位,保障道路交通运行安全、顺畅。继续联合眉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管理分公司持续推进停车泊位的规划,包括夜间路段限时免费停车等,提高停车泊位的高效运用率,确保公共空间的最大可用性。

四、建议禁停地方临时停放的车辆以电话通知警告,不以所谓的已信息告知了。信息告知基本没用,因为临时停放车辆的人大都是因为着急办事而没有时间看信息的办理情况

短信告知是警务系统直接推送信息告知车主的提醒方式。交警日常工作除了处理违停车辆外,还要处理交通事故、查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高峰路口执勤维护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宣传、区域巡查等勤务工作,除严管路段外,对违停车辆10分钟内驶离违停路段的,不予处罚,同时我局目前正在推进节假日、夜间等期间给予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

五、建议要结合实际,在中心城区万达、水街等几个商业中心、餐饮聚居路段实施人性化交通管理,以确保市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同时鼓励更多的人外出消费,促进经济逐步复苏。这样的政策不仅有助于方便市民,更有助于城市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办理情况

目前,我局已在青衣街、阜成路、东坡湖广场、文安东路等多条道路设置多个针对餐饮高峰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上述区域道路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路段逐步推进“临时停车泊位”便民方案。同时精细化商业、餐饮集中附近路口的信号配时,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

六、在学校,餐饮,医院等人民群众聚集地放宽或增加临停车位,免除或减轻处罚的办理情况

医院和学校、餐饮等是重要的交通吸引点,由于前期规划未设置配套的停车泊位,导致停车占用有限的道路通行空间资源,加剧了路段拥堵,特别是老城区道路条件有限。一方面由于医院前期规划设计的停车泊位数量非常有限,远远满足不了医患停车需求,造成院内、院外道路两边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有效道路通行资源。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越来越趋于集中,而现有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导致医院人流量和车流量急剧上升,给交通运行带来很大压力。我局正综合施策予以缓解,如苏辙中小学,在眉州大道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供上放学接送车辆停靠,步行仅400米。在青衣街、阜成路餐饮集中路段针对餐饮高峰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医院有地下停车泊位,需行驶至地下停车泊位进行停靠,同时设置了临停上下客点位,最大限度的缓解由静态交通引发的动态交通拥堵。

七、各个政府职能单位应该从本职工作出发,多思考便民方案刺激和吸引民众外出游玩消费以带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办理情况

根据工作职能,我局交通警察支队已积极会同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共同规划、设置针对旅游、餐饮等停车泊位。同时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点位,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






                                                     眉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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