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唐维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第176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四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构建三级体系,在建标准上下功夫”的建议。
一是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作用。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截至目前,我市有养老机构104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9所,集中供养特困老人3955人、低保老人16人。二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在农村盘活活动阵地、闲置资产,打造村级养老服务互助点871个,实现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在乡镇人口聚集区、集中安置区等地,依托社会餐饮、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设施27个。三是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根据《眉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按照“一户一策、按需改造”的原则,对特困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619户。
(二)关于“加大软硬件保障力度”的建议。
一是增加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村组通过新建或改造闲置公房等形式打造村级养老服务互助点,就近为本村老年人提供互助养老服务。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民政、住建、财政、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三是提升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将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纳入民生实事任务,截至目前,已为12.95万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关于“提高服务能力,在抓标本上下功夫”的建议。
一是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常住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二是积极开展老年志愿服务。依托社会组织、老年协会、村两委、网格员等,组建养老服务志愿服务队,开展送餐、巡访探视、打扫卫生等老年志愿服务。三是协同推动医养产业发展。指导洪雅县依托本地自然优势,建成七里坪抗衰老养生基地。深度挖掘彭山、洪雅特色道地药材和医养文化,助推医、养、旅融合发展。
(四)关于“大力鼓励慈善事业助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方面是探索“养老+慈善”。成立眉山市老年人关爱基金,在眉山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助老项目5个,在有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探索开展慈善消费捐。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佳节,举行慰问活动,链接慈善资源,发动社会力量,为孤寡、经济困难老年人等送温暖献爱心。另一方面是开展养老机构结对帮扶。按照《眉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优帮弱、城市帮扶农村”工作思路,组建了养老机构联合体41个,开展了各类帮扶活动90余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眉山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县乡村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提升县级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建设并运营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城乡养老融合发展,发挥好养老机构联合体、星级养老机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城乡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在2024年底前,建成村级养老服务设施15个。二是提升医养结合能力。健全医养服务运行机制,结合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推动提供养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自主协议定价。实施医养服务机构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强化医养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国省医养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办好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民生实事,2024年底前为8600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上门提供康复护理指导、健康风险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服务。实施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康养一体化服务。三是引导慈善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爱心“一角捐”,鼓励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运营商按每一笔交易捐赠一角钱的标准向眉山市老年人关爱基金进行捐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募集慈善资金,注入眉山市老年人关爱基金,由基金根据老年群体需求,持续为老年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助老服务工作,其中重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患病老年人等提供助老帮扶服务。2024年底前,建成3个“养老+慈善”点位。
眉山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