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尹永刚、涂成钢、刘勇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建设运营助老餐厅的建议》(第41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老年助餐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三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
一是提供政策支持。2024年5月11日,市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眉市民政规〔2024〕1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建立老年助餐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据实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二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家政企业、社区公司、餐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为老年人提供餐饮、家政、代购、维修等综合性便民服务。三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在《三年行动》中明确,相关部门应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给予税费优惠专项政策、普适性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
(二)关于“聚焦需求,科学谋划选址”的建议。
科学选址严格验收。我市在建设城市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时,优先选择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老年大学等老年人口集中、助餐需求大、交通便利的地方打造。在农村地区建设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时,会以村民代表大会、村小组坝坝会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合理确定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位置及运营模式。规范服务供应,需经县级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实地验收后,才能认定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三)关于“做实做细,提供温情化服务”的建议。
一是创新“养老+”模式。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养老,推动物业、家政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以老年助餐为切入点,探索开展“养老+家政”“养老+物业”“养老+慈善”。二是提供综合性服务。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不仅是老年人用餐的地方,也是他们乐享晚年的地方,在满足老年人用餐服务需求上,积极主动链接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棋牌、书画、老年教育等服务,让餐桌在非就餐时间变成老年人的“茶台”“书房”“课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眉山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老年助餐工作。
一是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在街道布局“中央厨房+助餐点+配送点”三级服务网络,在乡镇人口聚集区、集中安置区等地建设助餐点,在有条件的村依托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灵活多样开展助餐服务,探索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模式,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2024年底前,新建40个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二是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已探索出“养老企业+老年助餐”“餐饮企业+老年助餐”等七种模式,实现老年助餐可持续运营。大力支持老年助餐连锁化运营,引导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力争打造一批具有品牌价值的商标和耳熟能详的标志性广告语。三是强化质量监管。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日常运营、人员资质、食品安全、卫生状况、服务质量、收费情况等进行日常管理。建立老年助餐社会监督队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志愿者等担任服务质量监督员,定期对厨房卫生、菜品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监督。
眉山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