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学生在校统一着装的建议》(第16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生在校着装的关注。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生风貌、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目前,国、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校服无相关政策支撑,《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22〕39号)中明确要求:学校应进行深入论证,确定是否启动校服选购工作。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通过向拟选购校服的全体学生家长发放《自愿订购校服征求家长意见书》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以同意。
近年来,眉山市认真贯彻《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发了《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和规范我市学生在校统一着装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城区中小学统一着装覆盖率已达100%,均按照文件规定程序开展校服选用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校服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明确职责分工
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校服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校服生产和流通环节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本辖区校服供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三是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程序,依法公开采购,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质优价廉;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教育学生规范校服着装。
二、严格采购原则
校服采购坚持自愿购买原则,遵循学生、家长意见,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家长购买。校服采购前,应征求校服选购意向,进行深入论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是否启动校服选购工作。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通过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自愿订购校服征求家长意见书》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以同意。
三、严格选用采购程序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22〔2022〕39号)文件规定,严格做好“征求选购意向、成立选购组织、确定选购方式、发布选购公告、考察校服供货企业、确定校服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严格供应验收、做好售后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等十步流程,规范校服采购工作。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