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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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答复的函(并案2)
2023-07-06 14:27 张可可  市民政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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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利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社区卫生资源,从基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第196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五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建立居家养老系统”的建议。

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依托安心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线上监管,在安心养老服务平台中设置居家养老服务板块,通过电脑、手机APP收集录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等信息。建立老年人关爱地图,在眉山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眉山日报公众号、眉山日报APP等平台上线眉山市老年人关爱地图,通过地图查询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助老餐厅等地址、收费、服务情况等信息,极大便利老年人居家养老。

(二)关于“落实普惠宣传工作,做好普查登记工作”的建议。

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5岁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022年已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45.8万份。开展智慧助老服务,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开展学习使用智能手机专题活动,帮助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手机实现预约挂号、网上购物、生活缴费等。

(三)关于“开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建议。

一是持续开展“健康敲门行动”。自2022年起以基层医疗机构为载体,依托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三个一”免费健康服务。二是持续推进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传播营养膳食、预防保健、心理健康、伤害预防和中医保健等科普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知识知晓率,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三是持续做好巡访关爱帮扶工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巡访关爱服务,确保月探访率达100%。

(四)关于“关心老年居民的心理健康问题”的建议。

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目前我市已在12个社区(村)开展老年心理关爱服务试点工作。

(五)关于“进行绩效评价”的建议。

县(区)民政部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资金补助,实现老年人满意度与考核结果挂钩。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探索建立居家养老助医服务平台。依托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主体实现,提供档案查询、健康知识科普、上门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医疗服务。二是推进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以及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三是创新老年护理服务模式。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将部分具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改扩建,或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等方式,增加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中心、护理站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以日间护理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日间介护、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生活援助等服务。

 

眉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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