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196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四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出台政策引导规范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
在全省率先出台《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的方案》,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应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3万余平方米。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营给予支持,坚持“运营好补贴多,不运营不补贴”原则,对正常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含公办和民办)每年给予运营补贴。每年对运营效果及服务提供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类分档补助。印发《眉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失能老年人及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联合村(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
(二)关于“全面构建合理社区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议。
探索“养老+物业”,召开“养老+物业”座谈会,联合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物业服务业协会前往泸州考察调研“养老+物业”,目前已引导13家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依托眉山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由民政部门会同政法部门指导村(社区)网格员采用手机应用软件录入等信息化手段对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综合情况进行采集,建立数据库。截至目前,已摸排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10万余名。
(三)关于“加大社区设施建设和服务力度”的建议。
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契机,积极推进养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715个,新增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场地、公共绿地199处(22590平方米),增加养老服务设施2处,新增设置小区慢行系统(健身步道)86处,加装电梯395台。完善“综合体+”服务网络,形成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31个,在综合体内开展助餐、心理疏导、日间托老、康复护理、宣传讲座、文体娱乐等服务。开展老年教育系列公益课程,市老年大学为社区送手工制作、舞蹈、书法等公益活动12场,覆盖社区群众3000余人次。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敲门行动”,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行动,2022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45.8万份,参与免费健康体检老年人33.7万人,已在12个社区(村)开展老年心理关爱服务试点工作。
(四)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
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民生实事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为60周岁以上的困难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困难家庭高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通过招投标形式,由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承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已为37万余名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眉山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
一是继续探索“养老+”模式。深化“综合体+”社区养老模式,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因地制宜开展“养老+物业”“养老+体育”“养老+家政”“养老+慈善”系列试点。二是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充分挖掘老旧小区内及周边适合建设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文化休闲场所、体育健身设施等配套设施片区空间,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家环境和社区生活休闲环境。三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培育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眉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