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组织20万亩竹林实施FSC—FM森林认证的建议》(第6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洪雅县实施20万亩竹林FSC—FM森林认证
先后3次召集青神县、洪雅县和环龙新材料公司研究竹林森林认证工作,明确并落实相关责任。一是由青神县和斑布企业主动对接洪雅县,市林业局予以协调,争取洪雅县政府支持实施20万亩竹林森林认证项目;二是由斑布企业负责,向森林管理委员会(FSC)申请认证,并落实第三方机构启动认证工作;三是洪雅县成立由林业部门牵头,水利、人社、民宗等部门参与的森林认证项目工作组,负责收集汇总竹林资源数据和相关经济社会信息,并组织动员重点乡镇、村社开展相关认证工作。
二、关于对认证费用给予补助
森林认证是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多方参与的市场行为。认证所需经费,应以企业为主、地方财政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的原则予以解决。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争取省、市有关竹产业项目和扶持资金,将重点用于竹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方面。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竹产业项目资金下达县级财政后,由县级统筹安排。森林认证补助资金可以向县级主管部门申报,争取纳入相关项目计划。
您所提出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建议,我们将继续积极研究、充分吸纳,感谢您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