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政协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
再次答复的函
任江平、王志刚、刘洋委员: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工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B类件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您们提出的《关于突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园区精细化管理的建议》(第51号提案》,现再次答复如下:
2022年,全市8个重点工业园区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比重84%;完成工业投资占全市比重87%;完成技改投资占全市比重89%;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就业人员达10万人。
一、强化“链长制”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建立“1+3”产业链“链长制”,印发“1+3”产业年度实施方案,形成“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事项”等“四张清单”,分产业完善“五图七单”,落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工作机制。2022年,全市“1+3”产业实现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68%,增速达18.7%,高于全市规上工业增速6.7个百分点。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增速分别为28.4%、6.4%、2.1%、2.3%。
二、持续精准招商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围绕“1+3”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及产业链缺链环节,继续实施精准招商活动,落实市领导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制度,加快推进新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实重大项目“4321”推进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五未”项目攻坚。2022年,全市计划实施“1+3”产业项目271个,总投资23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1亿元。
三、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大力推行“标准地”供应工业用地。2021年,眉山天府新区、全市7个省级开发区启动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工作,各采用“标准地”供应工业项目用地不少于1宗;2022年,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宗数比例30%以上;2023年,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目前,已推行“标准地”供应工业用地46宗。
四、加强工业土地利用管理。一是制定加强工业用地利用管理政策措施。2022年4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经合局等5部门联合制发《强化工业用地利用管理支持制造业发展的通知》,明确鼓励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土地利用管理等4个方面的16条措施,全面加强工业用地利用管理。二是制定工业项目用地提质增效措施。2022年12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等4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印发《眉山市工业项目用地提质增效十条措施(暂行)》的通知,明确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提高工业项目投入产出、加强工业项目准入审查、强化工业用地保障等方面的10条措施,推动工业项目用地提质增效。三是加强园区基础设施用地管控。2023年4月,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用地管控的通知》,从加快编制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降低园区道路用地比例、降低园区绿化用地比例、统筹园公服用地集中布局、提升道路绿化利用效率、强化道路绿化用地监管等6个方面的管控措施,加强园区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用地管控。
五、大力推广使用标准化厂房。鼓励“工业上楼”,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鼓励企业入驻标准厂房,促进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目前,全市园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128万平方米,先后入驻企业302家,已签约入驻企业350家;其中,甘眉工业园区等5个园区已建成2层及以上多层厂房70万平方米。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刘奕汐;联系电话:13108206697)
附件
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市政协第五届二次会议第五十一号关于关于突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园区精细化管理的建议提案 |
提案者 |
任江平、 王志刚、刘洋 |
承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
市经信局刘奕汐,13108206697 |
反馈意见方式 |
走访面谈( ) 电话沟通( ) 其他( ) |
满意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不公开( ) |
对 办 理 结 果 的 具 体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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