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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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9-13 10:03   市公安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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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政协联组: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改进对机动车管理存在不均衡问题的建议》(第232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眉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交警支队作为主办单位,对你们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开展了专题调研论证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停车位规划还需科学合理”建议的办理情况。

目前中心城区及各县(区)城区路段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方面还有较大的优化、规范空间。道路交通缓堵保畅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此,市政府于2020年成立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多部门为成员的“市缓堵保畅办”,统筹解决城区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随着“智慧停车”项目的纵深推进和逐步推广,目前,城区停车泊位整体周转率已达到51%,夜间免费停放的施行极大的缓解了主城区特别是老城区停车难问题。公安交警部门也将主动作为,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城区停车泊位设置、优化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及时调整完善。

二、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惩处要均衡”建议的办理情况。

随着电动自行车辆保有量的不断上涨和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的不断攀升,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加大,交通安全管理态势面临较大挑战。长期以来,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城区交通违法治乱攻坚”等专项行动,同时借助“双创”的有利时机,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据统计,自2017年至今,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10万余起,查扣无牌电动三、四轮车2000余台,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逐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大幅好转。下步,公安交警部门将从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完善路面设施、加强宣传引导广度上持续发力,多措并举规范其通行秩序,进一步净化城区交通环境。

三、针对“‘停车礼让’的规定要与实际交通情况结合”建议的办理情况。

为提升全市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培育机动车礼让行人良好风尚,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安交警部门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实际情况,调整优化了人性横道45条,设置、启动了23套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并同步开展了相关专项行动,经过宣传报道和路面查处整治,眉山中心城区基本形成了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良好意识。但也出现了类似机动车久等而行人不过街、行人不顾交通流实际任意行走、交通拥堵、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引发群众热议和一定程度困惑。针对以上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在下步工作中将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和法条细则讲解,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完善提示标志。二是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统一执法标准,严格违法录入人工审核,减少误拍。三是在合适路段逐步推广、设置按钮式红绿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划、建设人行过街天桥,力争使城区交通环境更安全、顺畅。

   四、针对“关于执行机动车限行规定”建议的办理情况。

   为有效应对中心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眉山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眉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生机为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我局启动了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下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上级部门,合理统筹管控时段和时间节点,有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开展。同时积极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多采取绿色出行方式,减少尾气排放,减少交通拥堵。


                                     眉山市公安局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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