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链、彭仲辉、赖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东彭融合建设双百城市的几点建议》(第39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眉山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针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品质立市”战略部署和眉山城市新中心“城市极核的关键区、城市能级的引爆点、高品质生活的新地标”的总体定位,按照“一年启动、三年成势、五年成形”的总体要求,正在东彭融合区域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市新中心,进一步树立“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中心的城市新标杆”的新形象。
二、关于提案内容的回复
(一)目前东坡大道、太和大道、彭祖大道已全线贯通并正常使用,三条大道的沿线建筑风貌、文化元素植入、道路标志、灯饰和命名,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新中心下一步策划、规划中统筹优化完善,科学合理布局。
(二)主城区(东坡区、彭山区)城市和交通指路标识标牌用语,我局将配合交警、交通、民政等部门进行排查和优化。
(三)主城区内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岷江大桥重新命名问题,我局将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有关规定,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民政和交警等部门在相关规划编制中认真研究。
(四)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医疗机构名称由识别名称与通用名称构成,名称须与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相适应,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其余团体、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名称应含有设置单位、个人姓名。如眉山市心脑血管病医院,其中“心脑血管病医院”为通用识别名称,细则无强制性要求,医疗机构可根据实事求是、名副其实的原则予以命名。我局已就提案中关于医疗机构规范命名召集眉山市心脑血管病医院、眉山市肿瘤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座谈,医疗机构反馈:一是目前医疗机构统一、规范命名难度较大,相关法人等级、机构备案手续办理程序复杂;二是目前医疗机构设置性质含政府设置、社会团体设置及个人设置,其中社会团体、个人设置医疗机构无统一命名法律依据;三是医疗机构为反映自身医疗诊专长,倾向于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命名。下一步,我局将把委员们的建议充分反馈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准确核查、登记医疗机构名称。
主城区(东坡区、彭山区)现有中小学校名称简洁规范,现有校名已经为老百姓所熟知。苏祠中学、东坡中学、苏洵小学等校名富有文化气息,有利于宣扬东坡文化。主城区(东坡区、彭山区)现有公办中小学除眉山市第一小学和第一幼儿园为市教体局直属学校外,其余学校均为两区管辖学校,用“眉山市××学校”命名容易被误认其为市教体局直属学校。下一步,我局将把委员们的建议充分反馈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探索更加合理的学校命名方式,进一步提升学校名称的内涵和教育品质。
(五)经对接交通行业主管等相关部门,高铁车站更改站名需地方市级人民政府向成都铁路局发函提出更名申请,同时按照“谁申请谁出钱”原则,由地方政府支付更名所需费用,约1000万元左右,办理流程约需6个月。因成贵高铁“彭山北站”位于彭山区,站名涉及地方窗口形象,目前彭山区暂无更改站名意愿。下一步,我局将把委员们的建议充分反馈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协调高铁车站科学合理命名事宜,并继续高标准实施城市新中心规划建设,加快促进东彭融合。
最后,再次感谢委员们对眉山城市建设的关注。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黄海云;联系电话:1367964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