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车风险治理的建议》(第209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眉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交通警察支队作为主办单位,对您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调研论证情况进行了汇总,并落实了专人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电动自行车辆保有量的不断上涨和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的不断攀升,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加大,交通安全管理态势面临较大挑战。长期以来,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城区交通违法治乱攻坚”等专项行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10万余起,查扣无牌电动三、四轮车2000余台,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逐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大幅好转。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预防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我局将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提升管控效能和水平。
一、强化协同治理,配合提升保险保障功效。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生产、销售、通行、治理等多环节,其治理效果有赖于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单位、公司的协同配合和共治管理。因现行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以及佩戴安全头盔等无强制性要求和明确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多以宣传、劝导为主,但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安全保障,减少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前期,我局积极派出警力驻点配合相关部门、保险公司开展了电动自行购买保险相关宣传活动和政策讲解。下步,将持续加大协同配合力度。
二、强化管理力度,切实提升处罚管控水平。路面查处整治,作为公安交警管理电动自行车主战场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环节,多年来,管理力度持续增加,管控效能逐步提升。下步,我局将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多措并举规范其通行秩序,进一步净化城区交通环境。
三、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在前期日常工作中及“双创”的阶段,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协会及物业公司等,广泛、深入开展了宣传进小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一是要联合辖区网格员,并发动物管保安力量,劝导无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二是联合网格员及物管公司,在各小区设置闲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对无牌、故障、报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并规范设置指示标牌。有力促进了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及长效化管理。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主动加强同宣传部门的配合协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和其它媒介多方式、全覆盖地广泛宣传解答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登记和参保的点位,便民服务措施等相关信息,在整治工作中努力做到宣传先行,并贯穿整个工作始终,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积极引导驾驶人主动上牌办证并参保。
眉山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