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宗相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发挥其在治未病方面积极作用的建议》(第93号提案),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中医药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中医药服务体系及服务能力。我市共有中医医疗机构10家,其中三级甲等2家,三级乙等2家,二级甲等2家,二级乙等1家,其他3家;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19个(已建成11个,在建8个),市级重点专科44个(已建成38个,在建6个);共有全国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4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3个,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1个,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社区1个,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3个,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6个,市级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7个。
(二)中医药人才储备及“治未病”发展情况。全市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有四川省十大名中医1人,省名中医12人,市名中医47人,首届眉州名医3人,眉州名医培养对象15人,第一批眉山市拔尖中青年中医师15人,县(区)级名中医41人;全市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置治未病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馆,并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以上的行政村卫生室能提供简便廉的中医药服务。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凝心聚力,加强中医药工作统筹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一个法人、两个牌子”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了中医药工作的组织架构,落实了专人负责中医药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的眉山市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领导小组;2020年,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的绩效考核,设立市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市委市政府高规格高标准召开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围绕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发展,市委市政府印发《眉山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眉山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制定十大行动23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
(二)强化投入保障,有效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小
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944万元、省级财政下达中医药专项补助资金803.5万元,分别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三个高地”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2020年起,我市设立了市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在中医药研究所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中医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夯实保障中医药发展根基。
近年来,我市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均常态化参与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设立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四大类考核指标,引入第三方对公立医院开展公众和职工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直接计入绩效考核成绩。市县两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充分认识到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目标绩效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调查,及时督促辖区内相关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数据填报,积极协助省医疗机构质量监测评价中心、省级病案质控中心完成相关数据质控,确保绩效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在引导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发展中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一)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一是推动市级中医医院独立设置。二是积极争取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落地落实各项配套政策,优化和调整支持渠道。三是支持彭山、仁寿、洪雅中医医院争取“十四五”期间县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项目,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工作,进一步推动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增强中医药服务的均衡性。
(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西学中培训、祝之友中药临床药学人才研修班、确有专长、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等多种方式,引进、储备和培养中医药技术骨干,全面加强全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为基层培养治未病服务骨干人才不少于200人,培养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不少于15人。
(三)完善治未病服务供给体系。一是加强市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形成特色专科品牌,加大中医药治未病适宜技术推广力度,以宣传普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和方法为着眼点,以中医干预健康风险因素技术手段为高起点,加强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的提供、推广、培训。二是拟成立市级治未病质控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优化创新治未病服务技术规范化方案,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医治未病服务质量与控制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它建议,请填写反馈意见表。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斯麒霖,联系电话:1355053208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