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闫利源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9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眉山市疫情防控隔离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眉疫指办发〔2022〕11号),市疫情应急指挥部成立了以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常务副主任,相关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隔离专班,专班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国网眉山市供电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组成。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隔离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隔离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根据《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关于印发眉山市疫情防控隔离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隔离场所人员配备和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双点长”负责制,配备1名县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任点长、1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任驻点点长,足额配置防控监督员、医务人员、信息联络员、清洁消毒员、安全保障员、后勤保障员、心理辅导人员、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人员等,实行专人专岗。全市严格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60间的标准储备集中隔离房间共18350间,并按照储备隔离房间总数的16%-20%标准储备隔离点工作人员,目前建立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储备共3067名。
三、组建专业感控队伍,强化人员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下发了关于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隔离专班组建专业感控队伍,每个隔离场所配备一名有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作为感控人员,同时兼任感控督导员。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全员感控知识培训,培训考试合格由县(区)卫健局颁发合格证书,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一律凭培训合格证上岗。
四、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全市隔离场所严格落实国、省、以及《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疫情防控隔离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眉疫指办发〔2022〕11号)要求,按照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标准规范开展隔离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不定期开展演练,采取“月抽查、季覆盖”的方式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进行督查,每季度完成一次全市集中隔离场所的全覆盖检查,确保隔离场所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五、加强工作人员关心关爱。根据市领导在《关于印发全面从严从紧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川疫指办〔2022〕67号)上的批示要求,全市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从紧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换,主动预防其长期应激导致的疲劳、职业倦怠及相关心理、身体障碍。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补贴补助。定期安排心理医生对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做好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的生活保障,在具备条件的隔离场所增设乒乓球台等健身娱乐设施及文化活动场所,最大程度满足其个性化需求。
六、领导关心慰问。2022年春节期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戴林莉、市政府办副主任李妍、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蒋传德一行到东坡区皓峰山庄入境人员隔离点,亲切关心慰问工作人员,向一线工作人员送去新春祝福。全市组织各县(区)政府相关领导对辖区隔离场所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场所督查、一次问题通报、一次工作座谈、一次人员慰问、一次工作总结表扬。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何继东;联系电话:1816017362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