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江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中心城区车让人存在的问题和交通设置不合理的建议》(第186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公安局作为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会办单位,两个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提案内容,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折射了对生命的尊重,彰显了城市文明,体现了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2017年开始,公安部交管局就将“礼让斑马线”纳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专项整治。近年来,随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深入开展,公安交警部门一是强化执法。通过路面对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进行拦截警告,还在主城区设置了26处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监控对违法实施取证处罚。二是经过近年的宣传、教育和查处,我市机动车礼让行人现象得到明显改变,广大驾驶人逐渐养成了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的自觉意识,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也在逐年降低。但机动车在主动礼让行人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机动车与行人“过度”礼让、行人加速横穿、中途折返等不文明现象。为此,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文明礼让宣传工作,深入社区、小区、学校等开展文明礼让规则宣讲,让更多市民熟悉、了解机动车礼让规则,引导群众树立安全文明意识,共创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针对委员提出的城区部分道路人行横道间距设置不合理问题,是由于道路修建之初设计不规范,导致人行横道设置不合理。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国家标准要求,不同地段的人行过街通道设置间距不同,道路在城市商业区人行过街设施间距应为100m-150m,道路在城市中心区人行过街设施间距应为150m-300m,道路在城市边缘区,人行过街设施间距应为250m-350m。交警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对委员提出的环路中路、三苏大道、岷江大道等道路人行横道进行实地踏勘,对不符合国家标准间距的人行横道进行调整、擦除。另外,为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减少过街人行横道对主干道交通冲突,交警部门通过聘请国内交通行业优秀专家团队同济大学编制《眉山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缓堵保畅专项规划》,通过顶层设计,系统解决眉山交通问题,规划内容中就包含了在城市主干道人行过街密集区域增设天桥或地下通道内容。
关于增设行人通行交通信号灯建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国家有明确规定,当道路机动车流量或行人过街流量达到相应阈值才能设置交通信号灯。目前我市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路口共计287个,设置率较高,由于信号灯设置过多会影响车辆通行效率加剧城区交通拥堵,因此公安交警部门不建议无序增设固定式交通信号灯。
关于机动车礼让行人让行规则,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制定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规范,当机动车与行人在同一侧时,行人跨越了机动车最右侧边线,机动车就该停车礼让。当行人在道路中间等待通过时,正在通过的同方向行驶机动车要停车礼让。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机动车礼让规则对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机动车礼让行人宣传力度,通过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和中心城区的主要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明确掌握、熟悉让行规则,同时也引导非机动车、行人自觉遵循过街通行规则,通过广发宣传达到“车让人、人快走”的文明出行理念,助力文明交通,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能为眉山交通管理提出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建议内容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序、高效的出行保障。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宋华坤;联系电话:3816998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