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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政协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8-01 17:28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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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政协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

答 复 的 函


民建眉山市委:

首先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工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贵委提出的《盘活做优园区存量企业 助力建设现代产业新城》(第2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开展低效企业清理。今年5月,市经信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开展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对全市破产、停产、产出效益低下等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工业低效用地规模结构、权属性质、亩均投资、亩效效益、企业经营现状等情况,并建立了台账清单;研究制定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清理认定标准、处置原则、处置方式、处置程序等,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处置工作。

(二)专业开展助企脱困服务。20209月,我局聘请达宽律师事务所开展助企脱困诊断服务工作,对全市困难企业厂房、土地、设备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针对30户企业出具了脱困诊断报告,对企业设立情况、企业资产状况、企业债权债务等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法律诊断意见,给出了参考解决方案。截至20226月,达宽律师事务所盘活6户困难企业,其中,2户企业通过纾困解难实现盘活,2户企业通过腾笼换鸟实现盘活,2户企业通过清算退市实现盘活。

(三)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推动传统企业绿色发展。2021年,推进地级及以上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对县级及以上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纳入计划实施淘汰,共涉及28台,淘汰报废27台,改生物质锅炉1台;推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有序推进,已完成16家企业,37434蒸吨燃煤锅(窑)炉电能替代改造;4户企业正在实施改造锅炉项目4个,新建(改造)燃煤锅炉4台;我市纳入电力平台交易企业共11个,2021年,全市替代电量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平均电价约0.35/千瓦时。二是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和应用,支持传统优势企业开展智能装备升级应用,打造一批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率先在全省制定市级绿色制造评价办法,2021年博眉启明星等9户企业及青神经济开发区、彭山经济开发区2个园区分别被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累计培育省级绿色工厂(园区)36户、国家级绿色工厂7户、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13种,均列全省第3位。三是推动企业用地集约节约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利用管理支持制造业发展的通知》,灵活土地供应方式,推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工业用地租赁使用,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出租,奖励提高容积率,开展工业标准地供应,盘活利用存量用地用于绿色低碳高附加值等重大项目落户建设,多措并举,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推动企业集约化发展。四是研究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加强统筹谋划,探索路径方式,加快制定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统筹推进园区建设发展。一是统筹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制定印发了《眉山市重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及产业布局导引图的通知》,按照园区产业错位互补、协作配套的发展思路,突出功能定位,引导园区进一步优化布局定位,不断调优产业结构,形成主导产业引领、特色产业配套、相互协作互补的发展格局。二是以实施亩均论英雄评价为手段,倒逼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实施综合评价,算好企业亩均投入、亩均产出及综合效益明细账,增强企业亩均效益意识,提质增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2021年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级分档:A类企业175户,列全省第4位;B类企业348户、C类企业58户。推动工业土地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等措施,支持A类企业发展,引导鼓励B类企业零增地技改提升,倒逼C类企业转型升级,盘活或退出闲置低效资源。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逐一制定处置方案,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加快完善闲置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清理处置方案并送审市政府,各地各园区按此方案对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开展核查认定,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对经核查认定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的企业,由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自然资源、发改、经信、财政、经合等部门,与企业共同商议,逐一制定处置方案,通过加速腾笼换鸟、推进提质增效、促进就地转型升级等措施,有序推进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处置和盘活利用。

(二)精准筛选困难企业,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启动新一轮助企脱困服务,全面摸排全市困难企业,建立困难企业清单台账,全面掌握企业资产存量、债权关系、税费清缴、职工安置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纾困解难工作,定制个性化脱困方案,实施精准帮扶。力争通过纾困解难、改造升级、兼并重组、腾笼换鸟、清算退市、淘汰落后等方式盘活困难企业5户以上。

(三)推进企业低碳转型,提升绿色发展水平。落实中省双碳战略部署,优先保障重点制造业项目能耗指标,加快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和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项目,清理一批能耗超限企业,腾出能耗空间。加强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探索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分级管控措施,构建节能降碳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用能管理和能耗水平。到2024年,开展绿色低碳改造的企业超过400户。

(四)实施园区优化行动,提升集约发展水平。加快推动彭山经开区、青神经开区等园区扩区调位;研究制定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建设标准化厂房,鼓励厂房向空中发展、多层集约建造。加快创建国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甘眉工业园区、眉山高新区积极申报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落实园区考核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和“5+1”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引导园区加大低效闲置用地“腾笼换鸟”,提高土地高效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鼓励“搬迁入园”,引导零星分散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推进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不断做大做强。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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