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回首页>>
眉山市商务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7-25 11:25   市商务局 审核人:
[字号: ]


刘忠华、祝光伦、邓川、李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和建设城镇智慧农贸市场的建议》(第23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眉山城镇农贸市场改造及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提案建议内容,我局及时函请财政、农业农村、国资、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共同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眉山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高度关注民生福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改善民生水平。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年初,我市出台了《眉山市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拟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实现到2024年底,全市现有151个农贸市场(不含临时市场和拟关停市场)分类达到《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65号)中《四川省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的要求。目前,纳入2022年目标任务的33个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工作全面启动,作为实施主体的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采取向中省争取项目支持、县(区)财政补贴、发行地方债券、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实施农贸市场达标提升改造,已开工实施改造市场25个。市级财政将出台政策对完成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工程工作的县(区、新区)以奖代补。

目前,全市现有农贸市场权属关系复杂,国有产权及集体产权占比不高,绝大部分为私营。其中,国有产权市场绝大部分被承包给私营企业进行运营,而运营企业又将摊位经营权进行划割分租;私营产权市场中有摊位产权全部在市场运营方的,有部分摊位产权在市场运营方、部分在摊主的,以及产权全部在摊主的,部分市场摊位多次转手,摊位产权与经营权严重分离。总体上,全市农贸市场尽管经营权比较分散,但经营权与所有权基本上实现了全部分离。下一步,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不干预国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倡导有意愿的国资企业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发展选取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探索实施统一经营服务。

围绕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相关县(区)积极利用各方资源拟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流通企业探索实施超市化管理。东坡区依托四川宏远上铖超市有限公司拟计划实施社区生鲜店新建与改造,洪雅县拟计划在柳江建设发展商贸+旅游+农产品为一体的超市化商贸中心、改造提升县城2个农贸市场打造成为智慧农贸市场。

特此函复。如有建议或意见,敬请批评指正!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商务局

                                   2022年7月19

 (联系人:鲁智樱;联系电话:028-3818661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关闭窗口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