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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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9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7-04 17:4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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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明、周清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员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力度的建议》(第9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把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尤其是2019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为,我市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稳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积极出台政策支持

  为切实做好创新型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创新型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十条政策措施》,从服务企业发展、建立用人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等方面给予企业政策和资金支持,目的在于解决创新型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已于近期连续出台了《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称《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印发<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大用工保障和技能提升财政投入,预计3年内投入3.8亿元,对招工渠道奖励、返乡就业补贴、技能人才回流奖励、职业技能提升奖励、产教融合激励、在岗员工关爱、购租房补贴、企业竞争力提升等实施奖励补贴和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劳动力到主导产业企业就业、引导劳动力提升职业技能。

  二、精准培训提高培训质效构建

  采取“校区+产业”就业培训机制,围绕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依托高职院校开展订单式、套餐式人才培育,创新“线上理论教学+工作岗位实训操作”模式,把课堂搬到企业生产线上,积极破解工学矛盾。出台《眉山市“1+3”主导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眉山市“1+3”主导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依托培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眉山产业发展,为企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

  三、严格落实培训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的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严格进行开班审批、培训过程监管、远程视频监控、纸质档案核实、结业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实名制检查,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满,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按照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的原则,实行城乡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开放。对具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将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纳入我局职业培训补贴范畴,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联系人:张迪;联系电话:135505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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