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燕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全市教育事业和学校队伍建设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老师的专职岗位建议》(第199号提案)收悉,根据您的建议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成立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库,编制印发《眉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干预手册》《眉山市学校安全和卫生工作手册》,指导各地各校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为所辖区域中小学提供医疗帮助。
二、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各地各校在班主任及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必修内容。邀请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到部分学校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组织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线上线下培训,各区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德育专干,各中小学校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10000余人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三、多渠道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各中小学校在教职工编制及岗位总量内,通过人才引进、考核招聘、公开考试招聘等方式,同时协调聘请卫生、政法系统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专业人才,多渠道补充全市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836人。充分利用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从2022年开始申报定向培养心理学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我市中小学校任教。
四、推动建立心理辅导室
各县(区)教育部门积极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现已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356所,由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定时定点为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下一步,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多方争取资金全面建成心理健康辅导室,逐步为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配备专门场地空间及软硬件设备,畅通心理咨询热线。进一步对接协调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充分利用人才引进、考核招聘、公开考试招聘、公费师范生培养和心理咨询专业培训等方式,多渠道补充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王学华;联系电话:13980452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