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琴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全市教育事业和学校队伍建设的关心。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学校配置校医的建议》(第158号提案)收悉,根据您的建议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学校应该配备合格的校医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卫生工作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规范。配齐配强校医对于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师生健康非常重要。学校应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规定,设立校医务室或卫生室,配备合格的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
二、我市学校校医的配备情况
我市大部分学校学生就学半径不大,学校与专门卫生机构较近。部分学校按要求配备了专职的卫生人员,部分学校配备了兼职的保健教师,也有学校外聘卫生专业人员。总体说来工作基本能承担,但是与国家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我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建医疗卫生机构固定专业人员包校负责的医校联系制,采用一名专业医疗机构人员负责一所或多所学校疫情防控的方式,实现医院、学校点对点的对接全覆盖。积极争取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设置卫生室或校医室,全市中小学校校医80余人,100%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设置保健室,为学校卫生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条件。
二是开展岗位培训。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联合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员专项培训两轮,共计培训人员4046人,抽调12名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形成医疗工作专班分片包干对学校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校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卫生保健机构改革创新,加强中小学卫生室和校医、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对校医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在坚持公开招聘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完善体现校医特点和岗位要求的方式方法,以更好地促进校医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校医培训。指导各地积极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对校医岗位培训的要求,加强对校医培训工作的指导,多种形式培训现有校医、保健教师,明确培训机构和考核办法,提高在岗人员对健康教育教学的工作胜任力,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医队伍。
三是探索校医队伍建设。为满足校医配置需求,与卫生等相关部门协作,盘活医疗卫生资源,采取与当地卫生院签订协议、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统筹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建立满足学校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的校医队伍。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李秘;联系电话:1899030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