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锋、许晓梅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你们的建议,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布置会,并落实了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办理。就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场外道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厅《四川省省级公路水路项目库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公路水路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争取中央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交通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目前农村公路建设主要有两类项目库,一类为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硬化路)项目库,项目报送条件为被撤村至并入村村委会直连道路,另一类为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项目库,项目报送条件为联系旅游景区、特色小镇、产业园区、重要资源等节点,以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急需的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等统筹规划道路。项目在符合报送条件后,应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纳入规划项目库,在具备开工条件后再申报纳入当年计划项目库,才能申报补助计划。
生猪养殖场场外道路一般里程较短,辐射带动相对单一,性质上也不属于国省县乡村道,原则不属于两类项目库建库项目。建议由区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认真梳理项目,研究交通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政策包装项目,若部分项目经包装具备建库条件,可通过区县交通主管部门纳入到对口项目库,我局将积极向上申报争取资金补助。同时由于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仅占项目建安费的20%—40%不等,还有很大资金缺口,其建设资金还需通过整合其它部门补助资金、业主自筹等多方筹集。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赵锟;联系电话:1370803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