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华、马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化网络化设置全市地名地址标识标牌的建议》(第146号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对眉山地名工作的关注,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整理地名信息的问题
我市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国家地名信息库中录入眉山地名信息32042条,包括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景点等12大类、74小类,每条地名信息均包含地名代码、拼写、读音、别名、曾用名、使用时间、设立时间、废止时间、地图位置、坐标经纬度、地名来历、沿革等32项内容,完整保留了地名的各项特征,规范了全市地名信息表达。
关于醴泉河、鲫江河两条河流名称混用的问题。醴泉河,一直以来名称叫醴(li)泉河,在东坡区有简写成“体泉河”,市河长制办公室在河湖长制工作中一直用的醴泉河。粤(鲫)江河,此河发源于仁寿县,流经东坡区、青神县,后汇入岷江,历史名称是“鱼郁”(yue)江河,后来由于信息技术发展起来后,这个字无法录入系统,有人就用同音字“粤”代替、有人用同形字“鲫”字代替,目前国家地名信息库中备案的标准名称是粤(鲫)江河。
二、关于统一标牌规格的问题
目前,我市设置的地名标志标牌版面设计、颜色、大小规格等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17733-2008 地名 标志》规定执行。
三、关于设置二维码的问题
目前,标志标牌上设置二维码在全国还在探索阶段,据了解,四川省民政厅在南充建立的示范点包括信息系统及制作标牌两部分,总耗资约在800万左右。根据提案对设置二维码标识标牌的建议,我局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情况,计划东坡区13个镇统一设置镇牌并标注二维码,对各镇所属村的二维码由区民政局统一收集信息生成,交由各镇因地制宜管理使用。具体计划如下:
(一)信息收集(7月10日前)。主要收集整理各镇、村的基本信息,并将其浓缩汇总生成约200个字的二维码信息。
(二)样式设计(7月31日前)。请专业公司按国家标准对镇牌进行设计并做出价格预算。
(三)方案制定(8月10日前)。根据镇牌需求量和专业公司价格预算,测算项目经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四)项目资金申请(8月31日前)。向东坡区政府提交书面请示,请求区政府同意开展二维码镇牌设置工作。
(五)项目组织实施(12月31日前)。待东坡区政府同意后,按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中标单位进行二维码镇牌的制作和安装。
四、关于科学设置标牌的问题
根据《眉山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现我市中心城区街道及地名标志,由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设置和管理;县城区街道及地名标志,由各县民政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乡(镇)及街道地名标志,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目前,我市正在对全市街道路牌进行更新维护,一是对老旧损毁的路牌,在更换时增设“东西”或者“南北”方向性标识。二是制定路牌更新增补方案并纳入明年的预算中,对现存的不包含方向标识的路牌和缺失的路牌逐步进行更换和增补。
最后,再次感谢两位委员对眉山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相信在你们的持续关心和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眉山地名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眉山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陈果;联系电话:38168005,1808036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