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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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7-29 10:54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人:

民建眉山市委:

贵委所提《关于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现状

(一)发展速度较快。目前,全市家庭农场入库数量达到9713个,较2019年增加6354个,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3391个,较2019年增加44个。2020年全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共实现经营收入150多亿元。

(二)带动能力较强。到2020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经营土地面积达到64.25万亩,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83%,带动小农户46万户。累计评选各级示范场、示范社1495个。在彭山区开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试点经验得到省农业农村厅高度认可,成效显著。

(三)政策体系完善。在资金保障上,2019-2020年投入7503万元,专项支持两类主体发展。在政策杠杆上,把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先进镇、示范村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考评范围。在人才支持上,调动社会各方参与,优先培训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5783人。

二、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重点

(一)明确家庭农场发展新目标。按照目标清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操作可行的思路,“十四五”期间,全市家庭农场入库数量争取达到1.5万个以上,基本实现“一组一场”目标。第一步是到2022年。全市家庭农场力争达到1.2万个,其中县级以上示范场达到1000家,支持体系和扶持政策要基本完善,创造出更加有利的成长环境。彭山区建设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要总体达到“一组一场”要求。第二步是到2025年,实现1.5万个的总目标。

(二)把握家庭农场发展新要求。一是规模化。以县为单位制定家庭农场适度规模标准,宜大则大,宜小则小,防止出现贪大求多、人为“垒大户”的不良倾向。二是标准化。探索建立家庭农场认定管理体系,推动家庭农场走特色、优质、高效的发展路子。三是集约化。引导家庭农场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要素集约,做到节力、节水、节肥和增产、增效、可持续发展道路。四是规范化。指导做好内部规范管理,有条件、实力强、经营好的家庭农场要逐步到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在银行有账户、会计报表,向有限责任的家庭农场逐步转型。

(三)培养家庭农场发展接班人。坚持“系统化培训、精准化帮扶、常态化管理、多元化联动”的五化培育制度,把长期稳定务农的小农户培育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同时,广泛吸纳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以及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改变农业从业者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

三、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重点

(一)突出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属性。鼓励和支持农户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加入相应的农民合作社,一个农户从事多种产业,可以加入多个农民合作社,同一个村、同一产业可以成立多个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体现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专业”合作,实行一人一票、民主管理。

(二)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依章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依法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分别履行好议事决策、日常执行、内部监督等职责,规范经理选聘程序和任职要求。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并依法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所在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

(三)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业、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开展质量认证,强化品牌营销推介。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加工仓储物流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鼓励农民合作社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农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建设等。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其成员、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愿入社发展生产经营。引导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

(四)抓好农民合作社试点示范创建。抓好东坡、青神、洪雅、彭山、丹棱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省级试点县工作。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水平,探索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此外,全市农民合作社总量达到3391个,但示范社仅有376个,只占总量的11%,因此,要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特别是加大县级示范社培育评定力度,在不同产业领域树立一批典型示范样板农民合作社。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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