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艺术(美术)培训机构教师资格管理的建议》(第99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根据您的建议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的做法和有关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眉山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推进方案》,明确设置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严审批培训机构,成立评审专家库,规范审批行为,严格准入管理。在师资条件方面,对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非学科类教师应持有相对应的专业技能资格证”的规定严格进行核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公示教师基本信息、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师资及管理人员聘用、日常管理、业务提升等制度规定,注重抓好师德师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目前,全市共有合规的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287所,其中主城区110所,在师资配备方面全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二、下一步打算
(一)实行教师状况督查。持续运用联合执法检查、市区联查、区县交叉检查等方式,依托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对校外培训机构师资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抽查,核查教学人员是否和对外公示的人员一致,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发现问题及时责令培训机构停止聘用。
(二)抓好教师业务培训。定期召集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开展座谈会,传达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强调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严把教师资格关,加强师风师德建设,优化培训考核标准,引导教师把关注点放在学生长期成长上,加强课程建设,着力在兴趣上培养拓展,发挥技术等方面优势,为学生提供特色化、差异化教育培训。开展责任督学进课堂听课活动,帮助培训机构教师查找教学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联系人:何疏影;联系电话:3819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