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支部:
贵支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乡镇和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议》(第9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幼儿园621所(独立园435所、附设园186所),在园幼儿88412人,教职工8071人,专任教师4344人。全市现有乡镇幼儿园452所(独立园277所、附设园175所),在园幼儿41495人,教职工2450人,专任教师1276人。
总体看,全市乡镇学前教育存在公办园学位充足,保教费用偏低,但吸引力不强;乡镇民办园规模偏小,师资较弱,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一)乡镇公办园独立建制的少。乡镇公办园90%以上为小学附属园,其办园保障不足:一是管理体制不畅。无机构,无编制,办园存在小学化倾向。二是办园条件较差。部分乡镇小学附设园未达到幼儿园建设标准,设备设施配备不足。三是经费保障不到位。保教费每生每期600-1760元,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每生每年500元(2020年开始执行),除支付聘用教师工资外,学校运转困难,部分附设园甚至需要挤占小学公用经费才能维持基本运转,小学办好附属园的积极性不高。
(二)规模普遍偏小。全市农村幼儿园452所,在园幼儿41495人,园均在园幼儿92人。其中3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含空壳学校)175所,占比达到38.7%。乡镇幼儿园数量多、规模小、资源浪费严重,稀释了公共资源,降低了服务效能,成为了制约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难点问题。
(三)保教质量不高。乡镇公办园教师大部分为聘用教师,专业化程度偏低,尤其是乡镇小学附属园,管理人员由小学指派,多数教师由临近退休的小学教师担任,临聘幼儿教师月工资在1500-2500元之间,待遇低,留不住优秀教师,保教质量不高,对家长和学龄儿童吸引力不强。乡镇民办园教师存在学历不高、专业技术职称偏低、年龄偏大等问题,且还有相当一部分专任教师属于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同时参加系统性培训学习较少,整体管理水平较低,保教质量不高。
(四)办学条件较差。一是园舍条件不达标。乡镇公办园大多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改建而成,乡镇民办园大多为租用场地办学,缺乏整体规划,部分幼儿园存在园舍功能分区不符合办园规范、活动场地不达标等问题。二是教玩具配备不达标。乡镇公办园多为小学附设园,缺乏专项采购经费,存在配备不达标和教玩具陈旧等问题。乡镇民办园存在对教玩具配置重视程度不够、不愿意投入资金购置教玩具、不清楚教玩具配置要求等,造成教玩具配置不达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发展乡镇学前教育主要是提升乡镇公办园办园水平,提升公办园吸引力,从而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同时,加大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力度,加强对民办园的培训指导,引导民办园规范办学行为、提升保教质量。
1.理顺公办小学附属园管理体制。指导各县(区)根据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的通知》(眉教体函〔2020〕136号)精神,有序推进剥离乡镇小学附属园,对剥离后办园场所相对独立、在园幼儿180人以上的幼儿园,可单独设园,对不能单独设园的,可作为优质公办园的分园,由优质公办园进行管理。“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剥离小学附属幼儿园76所,其中,设立独立园31所、设立分园45所。
2.强化乡镇公办园机构编制管理。一是妥善解决新设公办园机构。对单独设园的乡镇公办园,所需机构允许先建后撤,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调剂保障。二是科学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或员额总量。根据乡镇公办园办学规模,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对挖潜支持但教职工编制核定仍然不足的幼儿园,其编制不足的部分,核定为员额总量。三是加强分园核心管理岗编制支持。根据分园规模,按每管理1个分园分别核增管理分园的优质公办园一定数量的编制,主要用于优质公办园选派优秀骨干担任分园园长、保教主任、财务、后勤等核心管理岗人员。
3.创新乡镇公办园运行机制。公办园教职工需求量大、编制紧缺的地方,可探索采取“两自一包”(自主管理、自主招聘教师、经费包干)、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等方式,创新公办幼儿园的管理运行机制。实施“两自一包”的幼儿园,根据县域内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人力资源成本标准,将幼儿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整合,以生均经费形式下达学校,年度包干,由学校自主管理和使用。
4.配优建强乡镇公办园队伍。一是科学配备教职工。建立符合学前教育实际的教师队伍长效补充机制,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禁有编不补,挤占、挪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实施“两自一包”的幼儿园,在其核定的员额总量内,自主招聘教职工。二是促进队伍专业发展。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坚持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切实提高队伍专业水平。三是激发队伍活力。依法落实教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让教师安心教书、尽心育人。
5.提高乡镇公办园保教质量。一是进一步规范乡镇幼儿园办园行为,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二是强化结对帮扶。进一步扩大优质幼教校联体成员学校数量,新增成员向乡镇园倾斜,提升受帮带乡镇幼儿园办园理念、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增强乡镇公办园的吸引力。三是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整体提升幼儿保教水平和质量。
6.提升乡镇公办园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通过新建、改扩建提标,配齐教玩具,不断改善办园条件,达到办园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政府财政投入,进一步健全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落实公用经费财政拨款。
7.加大对民办园扶持指导。一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定期认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按照不低于500元/生/年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二是进一步规范民办园办学行为,通过年检、督导评估等方式推动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坚决遏制“小学化”倾向,引导民办园积极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对无证办园、违规办园等办学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是强化对民办园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力度,将民办园和公办园同等纳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培训计划,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保教质量。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李学辉;联系电话:3819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