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述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第53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确权登记颁证,保持稳定关系
(一)关于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自2013年启动、2018年结束,共确权面积360万亩、农户72万户,五年过渡期内,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已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0万本。已颁证书按照“不变不换”原则继续有效,新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实行统一登记颁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合同保护上升为法律凭证的保护,进一步稳定了承包关系,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
(二)关于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结合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我局有针对性的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眉市自然资发〔2020〕22号),同时常态收集、整理各类问题和农户的诉求,经研究后定期发布确权登记工作技术问答,供工作组人员参考执行。全市约有83.64万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需开展“房地一体”登记工作,目前全市已落实工作经费2.29亿元,各县(区)已完成外业测绘和地籍调查,已完成登记颁证共13011宗,剩余部分将相继颁发不动产权证,并在今年底实现农村不动产数据部省汇交;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档立卡搬迁户11957户32902人,已于2021年5月中旬全面完成安置住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强化体系建设,完善交易平台
2020年1月2日,市级平台“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公司”挂牌运营;仁寿、洪雅、天府新区、东坡区、丹棱5个县级交易平台、31个镇级服务站、340个村级服务点相继建成,辐射全市、规范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逐步完善。截至目前,眉山农交所已受理并完成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等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项目169宗,涉及面积2.4582万亩,交易规模3.4159亿元。
三、制定政策措施,规范流转程序
2017年,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基础上,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眉府发〔2017〕23号),明确“构建三个流转平台、规范六步程序、完善三个风险防范措施”,推进规模经营。
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土地经营权预流转服务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规范》和《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价值评估规范》等四个地方标准,规范权流转行为。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承包地流转150万亩,占确权面积的42%。
2021年,我局印发《眉山市耕地占卜平衡指标管理办法》《眉山市建设占用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全市范围内建设用地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由农交所进行资料审查及交易办理;市农委办印发《眉山市2021年农业农村改革工作要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由眉山农交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眉山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眉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经营权和集体资产流转程序;我局联合市林业局印发《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要求全市林权流转统一进场规范流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由市场监管局、眉山农交所和成都知交中心三方拟共同建立全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推动全市包括涉农及其他类知识产权项目交易。目前,服务中心筹建事宜正在进行中,已促成1宗机械类商标权在成都知交中心成交。
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一)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已于2019年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45亿元、资源性资产900万亩;2020年,基本完成以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主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58万个,量化资产总额5亿元,已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1991本,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资格和特别法人地位。
(二)关于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全面落实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大力推广彭山区土地流转三级服务平台模式,完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推广彭山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试点成果经验,在彭山区探索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着力探索“锁定基量、盘活存量、打造标准、流转有序、平台建设、产权清晰、抵押赋能、业态活跃、人才聚集”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路径。
(三)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编制。截至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已经市局专家组验收通过,并分别经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审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将为全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价格参考,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振兴乡村经济提供重要支持。彭山区依托“两权”抵押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开展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
(四)关于村庄规划编制。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内各类用地布局。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调整结果依法落实到村庄规划中”,村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因此在当前政策下,县级政府可以通过编制村规划统筹调整优化村内空间布局。
五、着力创新发展,发挥金融机构作用
(一)招商引资,服务地方政府。通过发挥农交所平台资源整合功能,为丹棱县引进陕西海升集团“五月脆红李”300万元订单,切实履行农交所“服务三农”的宗旨,服务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
(二)金融创新,助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联合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推出洪雅县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通过缴纳保费可赔付土地租金,减轻农民租金压力,提高农民闲置资金使用率;目前已完成宣传册定稿工作,为下一步基础路演打下基础;二是完成仁寿县首例村集体资产出资作价(入股)交易。通过乡镇工作站反馈闲置资产资源信息,了解到黑龙滩镇四海社区有村集体资产作价入股的意愿,仁寿农交所分中心协助黑龙滩镇四海社区扎实推进项目信息收集、方案拟定、资产评估等程序,帮助成立眉山市仁寿县新洪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创了仁寿县首宗村集体闲置资产作价入股交易,实现了社会化资本运营。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期完成农村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目前,全市“三区四县”行政区划中已完成“1+5+31+340”体系建设,青神县暂未完成县级交易平台的建立,彭山区农交所中心以事业单位形式设立。下一步将通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全面完成市、县、镇、村“四级一体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平台功能,切实把农交所平台打造成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城乡融合发展的助推器。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宣传。健全完善微信公众号平台功能,通过政策推广、项目交易、动态宣传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平台对外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扎实开展基层“路演”,将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基层演讲,强化农交所平台功能。
(三)切实做好金融防范工作。全面推动全市土地经营权、林权、水面养殖权、集体经营性资产、闲置农房、项目招商等各类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助力全省集中、统一、规模化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