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局属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5〕6号)文件要求,市公安局近期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5年第三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第三季度全市公安系统新媒体无新账号开设,三个账号注销,两个账号更名。在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泄密事故等方面未发现较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情况。
第三季度,全市公安新媒体围绕“亥时警务”、“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等主题和时间节点发布消息。其中,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量52.82万余人次,累计发布760余期,推送信息1480余条,阅读量188.88万余次,回复互动13.4万余次;微博总用户数量43.73万余人次,累计发布8600余条,阅读量1169.5万余次,回复互动9.4万余次。
第三季度,眉山公安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效果良好,在“亥时警务”、反诈等主题宣传中,《仁寿县黑龙滩派出所:好山好水好画卷生态警务守护"川西第一海"碧水安澜》《“亥时警务”|平安守护 万家灯火》《关注!专坑老板的“贷款陷阱”!》《四川眉山一男子一定要把价值10万的黄金送人,咋整?》等宣传报道,被法治四川等主流媒体刊登报道,获得广大网友点赞支持,有效提升了眉山公安形象。
二、下步工作
1.持续做好重要节点宣传,围绕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和各大活动节点开展宣传报道。
2.继续围绕“亥时警务”“阳光下的守护”等重点工作,联动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开展好相关宣传报道。
3.持续做好先进典型宣传,随警作战、深入一线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并策划推出专题报道,并联动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
眉山市公安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