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
自查情况的通报
各分、县局,局属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市公安局近期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5年第二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第二季度全市公安系统新媒体无新账号开设,无账号注销。在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泄密事故等方面未发现较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情况。
第二季度,全市公安新媒体围绕“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清明节、“4·15”国家安全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安保等主题和时间节点发布消息。其中,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量54万余人次,累计发布850余期,推送信息2000余条,阅读量180万余次,增粉1万余人次,回复互动4.5万余次;微博总用户数量45.8万余人次,累计发布1.1万余条,阅读量1768.5万余次,回复互动15万余次。
第二季度,眉山公安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效果良好,尤其是反诈宣传,采用“短平快”的形式推出《警惕,某老式诈骗又在眉山冒头了》《眉山一女子开启“屏幕共享”被骗1400000+》等数篇宣传报道,获得广大网友点赞支持,有效提升了眉山公安形象。
二、下步工作
一是做好重要节点宣传,围绕中、高考安保,建党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和各大活动节点开展宣传报道。
二是做酷暑、汛期宣传,加强共建联动和随警作战,充分发挥眉山公安新媒体矩阵,开展大力宣传。
三是持续做好先进典型宣传,深入挖掘基层一线优秀民辅警,策划推出专题报道,并联动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
眉山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