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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gaj/2024-00046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4-09-10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各分、县局,局属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市公安局近期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4年第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第三季度全市公安系统新媒体无新账号开设,无账号注销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泄密事故等方未发现较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情况。

第三季度,全市公安新媒体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6·1”儿童节、端午节、“6·26”国际禁毒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等主题和时间节点发布消息。其中,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量50.2万余人次,累计发布861余期,推送信息1280余条,阅读量230.8万余次,回复互动17.59万余次;微博总用户数量47.72万余人次,累计发布1.94万余条,阅读量3340.41万余次,回复互动63.72万余次。

季度,眉山公安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效果良好,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先进典型等主题宣传中,夏季行动丨持续发力!洪雅公安连续抓获2名网上逃犯》《国际青年日|法医袁超群:“90后”女生的柔与刚》《点赞这场特殊的“接力赛”!交警与时间赛跑紧急救助受伤男孩》等宣传报道,被法治四川、新华社、央视新闻等中央级、省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获得广大网友点赞支持,有效提升了眉山公安形象。

、下步工作

1.持续做好重要节点宣传,围绕“谋治”系列专项行动,中秋、国庆、重要节日和各大活动节点开展宣传报道

2.提前收集整理全年工作亮点、工作成效,并策划好岁末年初宣传报道,联动好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开展好相关宣传报道。

3.持续做好先进典型宣传,随警作战、深入一线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并策划推出专题报道,并联动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


眉山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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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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