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通报>>正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psxzf/2024-00027  发布机构 彭山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4-06-04
 文  号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彭山经开区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覆盖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4年5月28日,我区1个政府网站、9个政务新媒体均运行正常,基本符合考核要求。

(二)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截至2024年5月28日,全年共收到网民反馈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条,涉及问题为“文章附件无法打开”,已按时办结。

(三)工作完成情况。制定2024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与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做好问卷调查和在线访谈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巡检,督促问题整改。

二、问题与不足

(一)栏目更新不及时。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长期不更新,政务动态超过2周未及时更新。

(二)存在表述不规范或错别字。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核不严,存在错别字、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对照区政府网站监测报告和存在问题清单,认真落实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做好问题整改,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杜绝错误重犯、问题重现。

(二)认真落实管理职责。各单位要制定信息内容保障责任分工与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所提供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可控。

(三)继续加强信息审核。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确保发布信息具备完整的内部审核流程与审核记录。

区政府办公室将于8月中旬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区通报并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示。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