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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psxzf/2024-00015  发布机构 彭山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4-03-05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3-04  有 效 性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彭山经开区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覆盖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4年2月28日,我区1个政府网站、9个政务新媒体均运行正常,基本符合考核要求。

(二)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截至2024年2月28日,全年未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办网民纠错信息。

(三)年报发布情况。四川彭山经开区,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分别撰写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区政府办公室按时汇总公开了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四)政府网站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更新2024年概况类信息。持续完善区政府网站各项功能,按照要求做好各栏目内容更新。及时整改错别字、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五)政务新媒体工作完成情况。各政务新媒体按要求及时完成重要政务信息转载工作。

二、问题与不足

(一)年报数据不准确。个别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与2022年报告数据不匹配。

(二)政府网站方面。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核不严,存在错别字、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

(三)政务新媒体方面。个别单位存在转载台账报送不及时,信息发布出现内容表述错误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区政府网站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杜绝出现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

(二)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管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对发布信息中涉及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要进行掩码处理。

(三)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与整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眉山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前的审查、发布后的动态监管和及时纠偏,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监测与扫描,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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