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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gaj/2022-00002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2-02-25
 公文种类 通报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各分、县局,局属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近期对本单位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开展了2022年第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第一季度全市公安系统开设新媒体平台有: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百家号、抖音,其中官方微信公众号13个,官方微博15个,其他新媒体6个。2021年共注销整合政务新媒体共10个。季度对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泄密事故等方面开展了自查,未发现较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情况。

截至20222月底,第一季度全市公安新媒体围绕节日我在岗”、“冬奥会安保”、“守护春运”、“节后返岗交通保畅”等内容发布消息,其中,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750余期,推送信息2100余条,阅读量120万余次,总用户数量35.19万余人次,回复互动3000余次;微博累计发布4000余条,阅读量400万余次,用户数量36.31万余人次,回复互动3500余次。形成了持续稳定的关注度,较好的取得了预期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政务新媒体运营期间眉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出现文字错误1次

三、整改情况

经核查,已在第一时间修改存在的文字错误。

、下一步工作

严格按照制定的《眉山市公安局政务新媒体考核管理办法》落实好新媒体审核制度加强对新媒体稿件的筛选和审核,对所发布稿件实行严格把关,提升质效以切实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结合2022年全年各大重要节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网络电信诈骗反诈宣传多种形式扩展新媒体宣传内容。


眉山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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