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
运营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眉山市公安局近期对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四季度检查工作。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对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等方面开展了自查,未发现重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情况。
(一)总体情况。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公安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800余期,推送信息3000余条,阅读量218万余次,总用户数量24万余人次,回复互动5000余次;微博累计发布5000余条,阅读量2900万余次,总用户数量36万余人次,回复互动6000余次;其他新媒体发布450余条,阅读量120万余次。
(二)运行情况。全市公安系统开设新媒体平台有: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百家号、抖音,其中官方微信公众号11个,官方微博14个,其他新媒体7个。微信公众号设立有“警民互动”、“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新闻发布”、“便民服务”、“政务警务”等板块。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运营期间,存在互动回复不及时、新媒体作品中还有错别字出现、转载重要信息上下联动不及时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市公安局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文件要求,按照《眉山市公安局政务新媒体考核管理办法》,扩展新媒体宣传内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网络电信诈骗反诈宣传等多种形式。落实好新媒体审核制度,加强对新媒体稿件的筛选和审核,对所发布稿件实行严格把关,提升质效,以切实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
眉山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