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办、中心、处):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我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0年12月1日,我局政府网站和两个政务新媒体(“眉山司法”微博、“眉山司法”微信)处于运行状态。
(二)自查总体情况。经自查,我局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的要求,未发现内容更新和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也无涉及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三)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20年12月1日,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8条;“眉山司法”微博,粉丝6735人,发博48条,阅读总数约4万。截至2020年12月1日,“眉山司法”微信粉丝7000余人,推送信息17期51条,阅读10000余次,转发800余次。
二、问题与不足
(一)信息发布量较少,未全面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特色亮点。
(二)“眉山司法”微信号关注量增长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基层调研,进一步收集新闻素材,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
(二)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信息审核,严防出现“单项否决”情况。
(三)拟关闭“眉山司法”微博,集中力量办好“眉山司法”微信。
眉山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日